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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性债务”清零:化债目标,理论上难以完全清除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需在五至十年内化解。隐性债务的概念首次明确,并被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等类别。文件中提到,隐性债务清理的最晚时间为2028年,并设定了化解目标和政策框架。2024年7月,《国办函[2024]134号》文件进一步将化债的最终时间定为2027年6月。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政部统计的隐性债务数据有严格的口径要求,限于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间新增的债务。这意味着,某些债务可能并未完全纳入财政部系统,隐性债务的实际规模可能比官方数据更大,且存在漏报或瞒报的现象。因此,即使官方统计的隐性债务得以化解,实际的债务负担依然存在。
二、“隐性债务”清零意味着“债务显性化”,并非债务规模减少
通过财政增量政策,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置换隐性债务,将银行贷款、信用债、信托贷款等不透明的债务转化为公开透明的政府债务。虽然这种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和延长债务期限,但债务规模并未减少,只不过形式发生了变化,风险依然存在。
通过置换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可降低利息支付压力,优化债务结构,从而有更多资源用于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然而,债务风险并未根本消除,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依然庞大,必须继续关注债务的可持续性和发展潜力。
三、“隐性债务”清零并非结束,债务置换仍需持续推进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分为三类: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城投债务。根据最新数据显示:
政府债务
:截至2024年9月底,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44.74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16.45万亿元,专项债务为28.29万亿元。
隐性债务
:截至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
城投债务
:截至2023年12月,城投公司有息债务为64.10万亿元。
通过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即使隐性债务被清零,债务总规模依然庞大,地方政府面临的债务压力并未减轻,治理债务仍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债务置换并非一次性结束,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尤其需要关注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的非标融资问题。
四、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风险仍需关注
我国的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85万亿元,其中,国债30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0.7万亿元,隐性债务14.3万亿元。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的债务率依然较低,债务空间依然存在。但需要警惕的是,如果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增加,特别是通过非标融资,可能会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压力。
五、“隐性债务”清零后,城投公司融资依然继续,市场化转型是关键
需要注意的是,隐性债务在城投公司有息债务中的占比并不高。对于许多城投公司来说,隐性债务并非其主要债务来源。虽然通过政府债券化解隐性债务可以降低部分成本,但城投公司面临的债务问题并未解决。因为大多数城投公司的主营业务偏向于公益性项目,现金流较为紧张,依赖增量资金以保障正常运营。
城投公司日常支出的主要项目包括:
存量有息债务利息
现行的信贷政策多以“借新还旧”为主,但利息仍需自筹。
日常运营费用
如工资、办公场地租金、水电费用等。
拆借款和往来款
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之间的拆借款逐年增加,占用大量资金。
因此,要有效解决城投公司的债务问题,推动市场化转型成为关键。通过市场化转型,城投公司可以创建独立的盈利业务,增强自身的现金流能力,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监管机构目前已对成功转型的公司给予较大支持,已有多家公司成功实现了新增债券融资规模。
重点内容总结
隐性债务清零并不等于债务消失
只是债务显性化,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依然存在。
债务置换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即使隐性债务清零,债务总规模仍然庞大,需关注地方政府的非标融资问题。
市场化转型是解决城投公司债务的关键
通过转型,城投公司可实现独立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为债务化解提供长效机制。
(转自:海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