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故障咨询电话点击右边热线,在线解答故障拨打:400-996-1195
南充地暖维修全国统一服务维修电话热线《2025汇总》_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 这份文件利好人工智能

南充地暖维修全国统一服务维修电话热线《2025汇总》

全国报修热线:400-996-1195

更新时间:

400电话: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各号码《今日汇总》
南充地暖维修各热线号码2025已更新(2025已更新)








南充地暖维修维修电话:(1)400-996-1195(点击咨询)(2)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24小时热线(1)400-996-1195(点击咨询)(2)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各区点热线号码《今日发布》
南充地暖维修电话








7天24小时人工电话为您、南充地暖维修团队在调度中心的统筹调配下,线下专业及各地区人员团队等专属,整个报修流程规范有序,后期同步跟踪查询公开透明。








所有团队均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所用产品配件均为原厂直供,








南充地暖维修各号码《今日汇总》2025已更新(今日/推荐)








南充地暖维修电话区域: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 昌平区、大兴区)








天津市(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东丽区、西青区、)








石家庄市(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








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  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固安)








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小店区,尖草坪区。)








大同市(城区、南郊区、新荣区)








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








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成都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滨湖区,北塘区,南长区,崇安区。)








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








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原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吴江区,原吴江市)








常熟市(方塔管理区、虹桥管理区、琴湖管理区、兴福管理区、谢桥管理区、大义管理区、莫城管理区。)宿迁(宿豫区、宿城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








徐州(云龙区,鼓楼区,金山桥,泉山区,铜山区。)








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海门区,海安市。)








昆山市 (玉山镇、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花桥镇(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千灯镇。)








太仓市(城厢镇、金浪镇、沙溪镇、璜泾镇、浏河镇、浏家港镇;)








镇江市 (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桥镇,金港镇,锦丰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








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慈溪,余姚 )








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金华市(金东区,义乌)








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








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








湖州市 (吴兴区,织里,南浔区)








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
400电话: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各号码《今日汇总》《今日发布》
南充地暖维修各号码《今日汇总》(2025已更新)








南充地暖维修维修电话:(1)400-996-1195(点击咨询)(2)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24小时热线(1)400-996-1195(点击咨询)(2)400-996-1195(点击咨询)




南充地暖维修各号码《今日汇总》【2025已更新列表】
南充地暖维修电话








7天24小时人工电话为您、南充地暖维修团队在调度中心的统筹调配下,线下专业及各地区人员团队等专属,整个报修流程规范有序,后期同步跟踪查询公开透明。








所有团队均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所用产品配件均为原厂直供,








南充地暖维修中心2025已更新(今日/推荐)








南充地暖维修电话区域: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 昌平区、大兴区)








天津市(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东丽区、西青区、)








石家庄市(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








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  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固安)








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小店区,尖草坪区。)








大同市(城区、南郊区、新荣区)








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








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成都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滨湖区,北塘区,南长区,崇安区。)








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








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原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吴江区,原吴江市)








常熟市(方塔管理区、虹桥管理区、琴湖管理区、兴福管理区、谢桥管理区、大义管理区、莫城管理区。)宿迁(宿豫区、宿城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








徐州(云龙区,鼓楼区,金山桥,泉山区,铜山区。)








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海门区,海安市。)








昆山市 (玉山镇、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花桥镇(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千灯镇。)








太仓市(城厢镇、金浪镇、沙溪镇、璜泾镇、浏河镇、浏家港镇;)








镇江市 (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桥镇,金港镇,锦丰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








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慈溪,余姚 )








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金华市(金东区,义乌)








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








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








湖州市 (吴兴区,织里,南浔区)








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

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 这份文件利好人工智能

来源:@财联社APP微博

财联社1月2日讯 (记者 彭科峰)为从银行追回原本属于自己的50多万存款有多难?答案或许是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上传了这样一个案例:多年前,林女士存在铜川市王益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某信用社的58万存款被该信用社主任侯某提取用来“补坏账”,但事后侯某被查,其存款讨要无门。历经10余年时间,近期法院二审终裁定,信用社需赔偿林女士“消失的存款”。

对此,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诸多过往案例来看,涉及银行人员挪用、占用他人存款的案件中,是否认定属于职务行为依然是银行担责的关键。本案中,银行人员取走他人存款前已经告知,后者当然需要承担轻信他人的责任,但银行人员取款目的和银行有关,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银行属于“得利人”,因此法院判决银行需赔偿本金及利息有其合理性。另外,从防风险的角度处罚,任何情况下储户都不应该将银行卡、密码等交由他人处置。

信用社主任为清收贷款 提取他人58万存款后被查

今日,据相关文书披露,林女士,1971年出生,住铜川市,为本次“消失的存款”的失主。

林女士自称,2012年春节后,时任铜川市王益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某信用社主任的侯某电话告知自己,信用社为清收贷款,将提取其在信用社的存款581236.81元,用以清收信用社的贷款,(后续)将尽快归还相关款项。

2012年7月中旬,林女士咨询得知,侯某已被公安局带走。林女士称,此后自己找到王益联社时任领导王晓东,向其说明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案。不久,信用联社相关人员联系称,希望私下协商解决,“联社领导告知信用社将会与借款人沟通通过以新还旧的形式偿还我的借款”。

林女士自称,自己的银行卡此后收到他人转入19万元,但其余款项至今没有偿还。2022年7月22日,自己还收到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份起诉状,其内容为自己在信用社贷款19万元未归还。

林女士认为,(侯某)有关提款行为是职务行为,信用社应当对相关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故信用社应当返还借款本金581236.81元。

一审法院认定,侯某与林女士系朋友关系。2009年12月22日,侯某拿着林女士的身份证在信用社办理了“6225”开头的银行卡及存折。此后,侯某掌握林女士的银行卡和密码,后者不知道密码。2011年12月30日,侯某从案涉银行卡取出540000元、取款凭条处附有侯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次日,案涉银行账户被提取41236.81元,取款凭条上“林女士”的名字非其本人所签。

法院还查明,2012年7月17日,侯某等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事拘留。

一审判决“非职务行为” 二审裁定信用社需赔钱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林某授权侯某对其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进行管理,侯某对其账户内资金进行支取系经林某默许的行为,该行为应系侯某的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双方资金往来形成双方个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与信用社无关。

一审结果出炉之后,林女士不服并发起上诉。2024年12月下旬,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二审法院指出,林女士在信用社开立个人储蓄账户,信用社向其签发了储蓄存折、银行卡,应认定双方之间储蓄存款合同成立、有效。林女士基于对侯某的信任及其特殊职务身份,将存款账户交侯某亲自办理。其初衷是为了帮助侯某完成信用社的存款任务,可以看作是一种协助或支持的行为。

二审法院还认为,案涉取款发生时,侯某称其办理取款手续,是为了完成当年对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并且信用社在一、二审也无证据证明相关款项系侯某个人实际使用,信用社对其工作人员经营活动管理疏漏而造成损失不予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一、二审并无证据证明林女士对案涉款项被取出时知情,林某对此不存在过错,不应对存款本金损失承担责任。另外,林女士未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未及时主张权益,促成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对损失亦有过错,应承担不利后果。

二审法院最终裁定,撤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铜川市王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应支付林女士本金581236.81元及相关利息。

相关推荐: